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天津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管理与经济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查询经管学部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网站(http://come.tju.edu.cn)“通知公告”栏目。
二、资格审查
1. 个人简历(带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 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4.《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所有列入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进行缴费(复试费 90 元/生),完成缴费后可在网上下载打印。
5.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6.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说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所有列入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将上述材料 1-6 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为 1-7 项)按照《2025 年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招考类)资格审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 2)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 PDF 文件(文件命名:报考专业+姓名+本科学校),并将上述 PDF 文件发送至 tjucome@tju.edu.cn(邮件命名:资格审查+报考专业+姓名+本科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中午 12 时。
三、复试工作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3 月 25 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3.复试形式及分值组成
(1)专业课测试满分 65 分,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测试科目为天津大学 2025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
(2)社会实践、社会热点问题及经济管理知识测试
满分 20 分,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 30 分钟。“社会实践、社会热点问题及经济管理知识测试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3。
(3)综合素质考核
满分 115 分,含综合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考核时长为 20 分钟左右,具体时长可由考核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社会工作及实践能,心理素质、沟通能力、举止礼仪,外语听说能力等。
4.招生规模
2025 年经管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招生规模详见下表。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 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合格生源不足 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经管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复试阶段将按照管科保密管理方向、管科其他方向征集志愿,并按照方向组织复试和录取工作。两个方向招生规模单列,分别为保密管理方向 1 人、其他方向 15 人。
请达到学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含专项计划考生, 不含单考生)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中午 12 时前,登陆天大研招网硕士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学院复试征集”,否则将无法参加复试工作。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复试方向”一经选择并确定后,不能更改,请考生给予高度重视!
了解管科保密管理方向可咨询高老师(13820105337);管科其他方向可登陆学部网站查看。
5.夏令营优秀营员
依照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优惠政策:合格营员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即学校线,含总分、单科分数)后, 可直接参加复试。
6.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 1.5-3 小时,试卷满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视为不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志愿优先,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综合面试的成绩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五、调剂工作
根据 2025 年经管学部硕士招生各专业招生规模及上线情况,不再进行调剂工作。MBA、EMBA、MPA、MEM、MPAcc 录取、调剂工作详见各项目复试办法。
学部全日制考生的合格生源充足,复试后若其中某一方向合格生源不足,将根据本专业考生意愿,并按照本专业其余方向复试未录取考生意愿及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不再另组织复试工作)。
六、其他事宜
1.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学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2.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时间、复试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有关复试、录取的要求和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网站“通知公告”。
4.如本办法与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