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04年博士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04年计划招收700多名博士研究生(含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生)。
二、招生类别:
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
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
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
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自筹经费生:由考生本人与我校签订协议交纳培养费,档案、人事、户口转入我校,毕业后
可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三、报考时间、地点:
2004年博士生招生为一次。
报名时间:外地函报时间为2003年12月18日至26日(以邮戳为准),本市(天津市)报名时
间为2003年12月27日和28日,逾期不予办理;
考试时间:2004年3月27日至28日,复试于笔试后立即进行。
报名地点: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试地点:南开大学。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我校各学科接收应届毕业硕士生(不招收提前毕业的考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核验硕士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者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
件;
6.我校只允许极少数科研能力强、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
主页;同等学力考生录取时一律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形式录取;(同等学力具体要求)
7.根据考生来源,我校将在职人员分为两类:“高校师资”、“其他在职人员”。对于"其
他在职人员",我校要求,在每名导师招收的博士生中,一般只允许招收一名定向或委培生,其
他被录取的自筹生和非定向生必须将档案转到我校。
五、报考程序:
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2003年12月15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下载《南开大学2004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南开大学200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准考证》等有关
报名表格。(网址:htttp://graduate.nankai.edu.cn)
2. 考生应按报名表上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表格,交所在单位审查签章。在职人员由所
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届生由研究生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原属定向或委培的应届生同时还须考生所
属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和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
3. 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前一个月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所有要求的材料原
件,经导师和学校审查同意,方可报名;
4. 外地考生在规定函报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寄到我校研招办:(1)、(3)、(4)、(5);
本市(天津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2)、(3)、(4)、(5)。
具体内容: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南开大学200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南开大学2004年博士报名信
息卡》、《准考证》等有关报名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在相关表格上粘贴近期免冠相
片);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5. 我校对报考材料审查合格后,将在网上公布报考名单,请考生留意查询。外地考生于考
前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复核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并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不再寄回给考生。本市考生在考前凭身份证领取。
六、考试内容:分为笔试、复试两部分。
笔试:外语(英语考试包括听力、基础英语、专业英语三部分,其他外语语种包括基础外语、
专业外语两部分)和两门专业课。
复试:复试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七、招生专业目录请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
八、考生与报考导师联系可以通过网上公布的E-mail,或与报考院、系(所)联系。
九、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1
联系电话:022-23502121
E-mail:yzhb@nankai.edu.cn
主页:http://graduate.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