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硕士生复试和录取方法及原则
一、复试分数线
1、金融学专业:政治60,英语60,数学(四)100,专业课100,总分370。
2、非金融学专业:政治60,英语55,数学(四)90,专业课90,总分345。
二、复试及录取人数(不含推荐免试硕士生):
系、所名称 |
报考 |
达到分数线 |
复试数 |
拟录取人数 |
备 注 |
经济系 |
113 |
18 |
18 |
14 |
|
经研所 |
134 |
18 |
18 |
14 |
|
国经系 |
256 |
50 |
51 |
40 |
|
国经所 |
260 |
70 |
71 |
56 |
|
金融系 |
605 |
81 |
85 |
67 |
|
保险系 |
254 |
47 |
47 |
37 |
|
财政系 |
64 |
5 |
5 |
4 |
|
人口所 |
22 |
3 |
3 |
2 |
|
区域所 |
91 |
12 |
12 |
10 |
|
台湾所 |
8 |
0 |
0 |
0 |
|
合 计 |
1807 |
304 |
310 |
246 |
|
三、复试内容、方式:
(一)复试内容及所占比例和分数:
复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分数(含60分),具体分布如下:
(1) 专业外语,占30%,30分;
(2)外语听、说(对话的形式),占10%,10分;
(3)专业基础知识,占30%,30分;
(4)综合知识应用,占20%,20分;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发表文章及获奖情况,占10%,10分。
专业外语主要测试阅读和翻译经济学基础方面外文文献的能力。在进行以上五项内容考核的同时,还将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
(二)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 |
复试方式及时间 |
(1)专业外语(全院统一命题) |
笔试,由外语翻译成中文,并用外语回答问题,1.5小时; |
(2)外语听、说能力 |
面试,对话的形式; |
(3)专业基础知识(除保险系) |
面试,对话的形式;抽签进行选题和回答。 |
(3)专业基础知识(保险学、精算学) |
笔试,2小时(其他专业不参加)。 |
(4)综合知识应用 |
面试,对话的形式;抽签进行选题和回答。 |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发表文章及获奖情况等 |
各单位考核小组的专家进行审核,考生不参加。 |
说 明 |
以上面试时间每位考生总共不少于20分钟。 |
说明:专业外语(经济学基础)笔试是全院统一命题,没有参考书目。保险系专业课笔
试参考书目及章节请见附件。其他系、所专业课面试不提供参考书目。
四、复试日程
日期、时间 |
内 容 |
组织部门 |
地 点 |
4月1日(二)
上午8:00—9:30 |
资格审核 |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经济学院一楼多媒体教室 |
4月1日(二)
上午9:30—11:30 |
保险学、精算学专业进行专业课笔试。 |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保险系 |
考生到校后通知 |
4月1日(二)
下午2:30—4:00 |
全院专业外语笔试 |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考生到校后通知 |
4月2日(三)
上午8:00开始 |
外语和专业课面试、专业外语阅卷。 |
经济学院各系所 |
各系、所 |
4月3日(四)
上午8:30—9:00 |
公布各系所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及排名。 |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经济学院门前布告栏内(外地考生可以来电话查询)。 |
五、复试成绩、录取成绩比例及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保险系笔试和面试分数分别为60和40;其他专业笔试和面试分数均为30和7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的计算。
2、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计算公式:录取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录取成绩的排名除保险系按专业排名以外,其他各系、所均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总排名,最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
六、其他
1、凡复试合格,但超出招生系所录取名额的考生可自行联系调剂单位。按国家教委规定,校外调剂录取工作需在全国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凡达到了全国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对方院校接收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剂等事宜(大约在4月上旬),对于未达到全国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规定不予办理调剂手续。
2、本院不进行院内(系所之间)调剂,也不接受报考外校和本校其他学院的考生调剂到我院。本系、所内部各专业之间的调剂,需由各系、所和考生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双方签字方有效。
3、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要求携带和提交以下材料:
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学位证书者可不交)、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全国英语六级证书或新六级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取得者不提交)。
注:所有复印件只需提供一份,并用A4纸复印,请提前准备。
4、复试通知书已在3月19日寄出,已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复试前还未收到复试通知书的,可携带以上所有材料于4月1日8:00—9:30直接到我院进行确认后再参加复试(详见以上复试日程)。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8、3、19
附件:保险系专业课笔试参考书目及章节:
一.保险学专业
参考教材:《保险学》;魏华林、林宝清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3月第2版)
具体内容:第一篇保险基础理论、第四篇保险市场、第五篇保险监管篇。
二.精算学专业
参考教材:《寿险精算》;李秀芳、付安平、李静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学社(2004年)。
具体内容:第一章至第七章:利息的基本概念(实际利率与实际贴现率,名义利率与名义贴现率,利息强度),年金(期末付年金,期初付年金,任意时刻的年金值,永续年金,连续年金),生命表基础(生命函数,生命表),人寿保险的精算现值(死亡即付的人寿保险,死亡年末给付的人寿保险,死亡即付人寿保险与死亡年末付人寿保险的精算现值的关系,递增型人寿保险与递减型人寿保险),年金的精算现值(连续年金的概念,连续给付型生存年金,离散型生存年金,每年给付数次的生存年金),期缴纯保费与营业保费(全连续型寿险的纯保费,全离散型寿险的纯保费,每年缴纳数次的纯保费,营业保费),责任准备金(全连续型寿险的责任准备金,全离散型寿险的责任准备,半连续型寿险的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的递推公式,修正准备金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