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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考研最后12周法硕(非法学)冲刺计划 |
2013考研最后12周法硕(非法学)冲刺计划 |
责任编辑:teng91 作者:佚名 来源:转自网络 更新时间:2012-10-15 14:2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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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之前基础巩固阶段的复习,相信同学们对于专业课各个知识点有了比较全面且深入的掌握,同时能熟练应用这些知识点去解决实际问题,复习的较好的同学或许已经对历年的真题有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和把握。那么我们接下来这三个月将进入全面的冲刺,这也更加是复习的黄金时期。 这三个月的复习可分为三个阶段来进行: 提高阶段一(10月15日—11月1日) 提高阶段二(11月1日—12月1日) 冲刺阶段(12月1日—考前) 第一阶段:提高阶段一(10月15日—11月1日) 1、复习教材:考试分析、考试指南(刑法分则部分)、标准化题库、强化课程 2、目标:每天看《考试分析》20页,争取在10月份看完一遍。这一边要求全面掌握知识点,对重要的法条有个基本的掌握。在独立完成练习时,对于客观题可以达到80%以上的正确率。 3、复习计划 10月15号—10月20号: ① 完成刑法部分的复习,每天两章左右,要全面仔细的复习,同时要彻底解决前两轮复习当中遗留的问题。另外要注意今年新大纲的变化。每天复习完相应的几章后,要把标准化题库的相配套的练习题做一下,重点是选择题。主观题可以有选择性的做。 完成刑法强化课程的学习。 10月21号—10月25号: ① 完成民法部分的复习,每天两章左右。要求同上。 完成民法强化课程的学习。 10月26号—10月28号: ① 完成法理学部分的复习,每天三章左右。要求同上。 完成法理学强化课程的学习。注意积累法理学论述题的素材。可以关注一下发生的实事。 10月28号—10月31号: ① 完成宪法学、法制史部分的复习,每天两章左右。要求同上。 完成宪法学、法制史强化课程的学习。 要特别注意宪法法条。同学们要时刻把宪法法条带在身边,经常翻翻看。 第二阶段:提高阶段二(11月1日—12月1日) 1、复习教材:考试分析、考试指南(刑法分则部分)、真题或者模拟题、冲刺课程 2、目标:按照第一阶段的复习进程,争取把分析上可能出主观题的知识点背诵一遍。这里的主观题,是指书上的那些涉及到概念、特征、构成的知识点;重要的法条(有可能出法条分析题)等。尤其是做练习当中出到的主观题的知识点,都要尽量的背诵下来。当然最好是理解记忆。 3、复习计划 11月1号—11月10号: ① 完成刑法部分的复习以及背诵,每天两章左右。 完成刑法冲刺课程的学习。 完成2001年—2004年考研专业课真题。第一遍做要严格按照最终的考试时间和要求来做,并且主观题的部分一定要规范的写出答案来。所以主观题涉及到的知识点都要认真背诵下来。 11月11号—11月20号: ① 完成民法部分的复习以及背诵,每天两章左右。 完成民法冲刺课程的学习。 完成2005年—2007年考研专业课真题。要求同上。 11月21号—11月25号: ①完成法理学部分的复习以及背诵,每天三章左右。 完成法理学冲刺课程的学习。 完成2008年—2009年考研专业课真题。 11月26号—11月30号: ①完成宪法学部分、法制史部分的复习以及背诵,每天两章左右。 完成相关冲刺课程的学习。 完成2010年—2012年考研专业课真题。 第三阶段:冲刺阶段(12月1日—考前) 1、复习教材:考试分析、考试指南(刑法分则部分)、真题、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 2、目标:每天看《考试分析》大约40页,这样在冲刺阶段还能把书再看上两遍。这个要求如果是在基础阶段甚至是强化阶段都是一个很苛刻和难以高质量完成的要求,但是随着同学们复习的深入和对教材的熟练程度的加深,在冲刺阶段每天看40页的书是不成问题的。另外要将历年真题再做上一遍。做完的话可以辅之以《模拟试题》。 3、复习计划 12月1号—12月15号: ①看第一遍考试分析。将教材分为两部分,即基础课和综合课,每天上午利用2小时的时间看刑法和民法;下午利用2小时的时间看法理学、宪法和法制史。这样有利于形成一个和考试时间相吻合的“思维生物钟”,有利于考生在考场上有一个最佳的思维状态和考试感觉。这一阶段的看书,可以略去一些比较简单的或者你已经非常熟练的知识点,而重点看一些你还掌握的不是十分牢固的知识点,并且在看的时候仍然要有建立知识体系的意识。另外,关于综合课的三门,要在看书的同时做到基本精准的记忆。 可以结合大串讲这本书来复习。 做第二遍2001年-2005年的真题。在这一阶段,第二遍做真题可以压缩一下时间,对于非常熟练的题目可以略过,但是对于理解不深的题目在这一遍要进行最后的重点研究,记熟学懂。 时间比较宽裕的同学,可以辅之以模拟习题来做。 12月16号—考前: ①看第二遍考试分析。要求同上。 做第二遍2006年-2012年的真题。 4、注意事项 ①关于选择《标准化题库》还是《模拟试题》,这个因人而异,目的都是为了在冲刺阶段再见识一些新的题目,巩固一些做过的题目,时刻培养做题的感觉。 这一阶段,考生应当将做题的精力更多的集中在主观题上,简答和法条类的题目要重点记忆,案例分析题要跟随着新东方老师的思路总结出一套思考和答题的方法和技巧,法理的论述题也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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