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本考试旨在测试考生对中外法制史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考试是全日制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的专业基础考试。考试范围包括本大纲规定的法制史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
三、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
2.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历史知识对法制史基本问题进行一定分析。
四、考试形式
本考试采取主观试题的方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五、考试内容
(一)中国法制史
1.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产生、演变和特点。
2.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的法律制度。
3.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4.隋唐五代的法律制度。
5.宋辽夏金元的法律制度。
6.明清两朝的法律制度。
7.近现代法律制度与法律变革。
(二)外国法制史
1.古埃及法、楔形文字法、古印度法、希伯来法、伊斯兰法。
2.古希腊法、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中世纪西欧的城市法和商法。
3.英国法、美国法、法国法、德国法、日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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