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复试录取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国际教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1.精准防控,综合研判,确保工作安全有序。
2.严肃纪律,规范流程,确保程序公平公正。
3.健全机制,多元考查,确保考核科学严谨。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工作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监督检查组。
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四个复试专家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总人数不少于5人(一般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
核,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
份、记录复试情况、支持复试技术等。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和本单位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三、复试管理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一)招生规模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为44人,该计划不包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参见我院网站http://gjjl.tjfsu.edu.cn/、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tjfsu.edu.cn/)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普通计划分数线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ad.tjfsu.edu.cn/)。
(三)复试人数比例
我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各专业方向考生将复试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按照以下时间,发至对应邮箱,邮件主题为:复试专业+姓名+考生编号。
汉语国际教育:3月28日前,发至guojiaofs@tjfsu.edu.cn
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3月28日前,发至173079507@qq.com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3月28日前,发至251856940@qq.com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4.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原件、《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
6.其他材料
(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博士、硕士在校生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外须同时提供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以上论文;
(4)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获奖、专家推荐信等相关综合能力佐证材料;
(5)考生复试缴费截图。
(五)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1.复试方式: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注意事项可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考生须知(网址:http://grad.tjfsu.edu.cn/)
线上测试:复试秘书老师会单独通知考生时间。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我院复试工作应急联络电话:
3.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云视讯作为备用平台。
(五)复试缴费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网上交费平台(网址http://211.68.223.48)•进行缴费,缴费方式可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ad.tjfsu.edu.cn/)发布的缴费通知。我院一志愿考生缴费时间:3月29日12点前。复试费90元/生。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复试组成
复试由专业综合能力考查和外语水平测试组成。
专业综合能力考查主要针对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考察;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专业素养及培养潜质。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思想政治素质进行考查。
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复试考场面试。
(七)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考查(90分)+外语水平测试(10分)
(八)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禁止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
如有必要,我院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将复试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上传网络或泄露给他人(或机构)。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十)复试保障及应急预案
网络远程复试如遇考生端突发停电、设备损坏等异常情况,我院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及时联系考生确认情况,帮助解决。若5分钟内解决,考生应重新抽取试题作答;若5分钟内无法解决,暂停该考生的复试流程,复试考核组进入下一位考生的复试流程。同时,将安排专人跟进指导设备异常考生更换设备做好重新复试的准备,确保复试整体过程流畅、高效。
四、调剂管理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统考科目英语(一)与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3.我院将于调剂系统开放前在学院网站上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我院将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我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管理平台对调剂复试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复试、待录取等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反馈接受或者拒绝,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资格递补其他考生。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如因考生
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确认待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不得提出取消待录取。
五、录取管理
(一)录取规则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二)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满分 100分)=初 试成绩责÷5x50%+复复试成绩x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不予录取。
8.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
复试工作完成后,我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grad.tjfsu.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六、咨询及申诉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022-23240701/022-2326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