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欧美文化哲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复试录取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所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1. 精准防控,综合研判,确保工作安全有序。
2. 严肃纪律,规范流程,确保程序公平公正。
3. 健全机制,多元考查,确保考核科学严谨。
研究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工作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监督检查组。
根据研究所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哲学专业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 5 人(一般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支持复试技术等。
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和本单位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一)招生规模
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哲学专业招生计划:11人,该计划不包含推免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进行调整。(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参见研究所网站http://omwhzx.tjfsu.edu.cn/、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tjfsu.edu.cn/)
(二)复试人数比例
我所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哲学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不低于120%
。
(三)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研究所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将复试材料扫描件 打 包 压 缩 后 于 3 月 30 日 18:00 前 发 送 至 邮 箱 ( 地 址 : omwhzfs@tjfsu.edu.cn), 邮件主题为:复试专业+姓名+考生编号。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考生报到时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验。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 初试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 学历学籍材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 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学位证书原件
(3)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 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 档案中留存)原件、《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
6. 其他材料
(1)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 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 博士、硕士在校生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 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外须同时提供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以上论文。
(4) 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获奖、专家推荐信等相关综合能力佐证材料
(5) 考生复试缴费截图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方式:我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注意事项可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考生须知(网址 : http://grad.tjfsu.edu.cn/)
2. 复试时间和地点:我所现场复试时间为4月2日,地点为天津外国语大学马场道校区逸夫教学楼,具体安排见下表。复试秘书老师会单独通知考生复试时间。请考生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复试具体安排:
3. 复试要求:笔试时,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无封套橡皮等,及消毒纸巾等防疫用品。
(1) 笔试开考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完成考生身份识别比对,现场查询考场信息。
(2)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
考试用品。
(3) 考生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4)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5)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试区域参加当科考试。
(6) 笔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生交卷
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区域逗留或交谈。
(7) 考生应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 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
、答题纸、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9)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五)复试缴费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网上交费平台(网址http://211.68.223.48)进行缴费,缴费方式可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ad.tjfsu.edu.cn/)发布的缴费通知。我所一志愿考生缴费时间:3月30日18:00前,复试费90元/生。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复试组成
复试由专业综合能力考查及外语水平测试组成。
专业综合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专业素养及培养潜质。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思想政治素质进行考查。
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复试考场面试。综合面试时间由研究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七)复试成绩
非外语类专业(含专业硕士)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考查(满分90分,其中笔试总分30分,面试总分6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分)
(八)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禁止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如有必要,研究所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不将复试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上传网络或泄露给他人(或机构)。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一)录取规则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
,再录取调剂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 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二)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1. 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 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 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未经我校或各学院(中心、所)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 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不予录取。
8. 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9.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
,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10. 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
复试工作完成后,研究所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grad.tjfsu.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18020085369(高老师) 邮箱:omwhz@tjfsu.edu.cn
监督电话:13042259982
本办法由我所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学校规定不一致的
, 以上级文件为准。